关于核对公用房屋使用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公用房屋使用信息的准确性,请对“公用房屋使用情况表”、“单位人员表”(发至房屋管理员邮箱)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核对、更改:
一、房间信息中“所属一级单位和所属二级单位”、“使用人”要填写齐全并与单位人员表中的“单位名称”及“姓名”一致,“使用人”填写使用人员工号。房间使用人如有多人,请将房间使用负责人工号填写在第一位。
二、核对“房间名称”与实际名称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请将“房间名称”更正为实际名称。
三、核对本单位使用房间数量和实际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和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修改。
四、为确保信息安全,“公用房屋使用情况表”、“单位人员表”将以邮件的形式发至各单位房屋管理员邮箱,请各单位安排房屋管理员及时将接受邮箱地址发至zzz@sdut.edu.cn。 该表作为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进行公用房屋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请务必按照要求认真核实填写,核对无误后,于2011年12月21日前发至zzz@sdut.edu.cn。 联系电话:2782607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