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单身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单身宿舍租住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租住人要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严禁使用取暖器、电热毯、电磁炉、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宿舍内使用电器设备烘烤衣物或者取暖等不安全用电行为。
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用电设备;个人使用的多用电源插座损坏要及时更换。
三、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电线之间不能交叉捆绑使用,严禁在床上放置移动式插座和用电设备,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四、宿舍内的电脑在使用后或睡觉前一定要关闭电源。长时间离开房间 , 要关掉接线板上的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严禁无人情况下使用电器设备。
五、宿舍内电器设备或线路用电时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通知电工给予全面检查,严禁私自拆卸、更换宿舍内供电线路和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六、遇到电器设备起火,一时无法判明原因时,不要用手拔电源插头,应该先用安全方法切断总电源后再灭火。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断电源。
七、非专业人员禁止动用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不得在供电设施上和公共用电设施上私接电线。
八、严禁租住人带电整理改动电源线路或其他带电作业行为,有人触电或发生火灾,应迅速断电,严禁带电救人。若有人发生触电休克,要及时施行心肺复苏术,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劝阻、警告、提请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