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用房屋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公用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开始启用《山东省高等学校公用房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切实做好系统安装运行及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系统作为公用房屋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可根据不同权限实现用房信息查询及统计、用房信息变更、归口部门管理等功能。
二、登录方法:从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公用房屋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为本人工号,首次登录后,可按照系统提示将快捷方式安装至本机桌面。
三、信息核对:为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各单位房屋管理员应定期核对使用人、房间名称、使用性质等用房信息,用房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照系统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公用房屋管理系统》的应用管理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资产评价指标。
四、房屋改造:用房单位如果需要对公用房屋进行改造,必须将改造方案提交后勤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并到资产管理处备案。
( 系统维护请咨询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 咨询电话: 2782607)
资产管理处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