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2016年度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安排和《山东理工大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管理细则》要求,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各单位按照《细则》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和时间安排开展,保证本年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1. 3月11日--4月10日提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清单和申请资产报废处置报告。
2. 4月11日--4月20日通过闲置资产调剂平台,集中进行校内单位之间闲置资产调剂。调剂完成后,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鉴定通过后,提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报告单。
3. 4月21日--7月15日进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帐实审核、审批。
4. 9月1日--10月31日固定资产报废拍卖处置。
三、咨询请联系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电话:2780230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管理细则》
2. 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3. 2016年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注意事项
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