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学习,并按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6日
《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pdf